【處非專欄】上栗縣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歲末防范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年終歲末,正值萬家團聚之際,騙子們也進入“沖業(yè)績”階段,各類假借“投資理財”“私募基金”“數字貨幣”“金融服務信息咨詢”明目,實則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也進入活躍期,編造一些“高收益、低風險”項目,借助互聯(lián)網、微信群等渠道進行宣傳,非法吸收公眾資金,出險后投資者將蒙受經濟損失,造成較大的社會危害。在此,上栗縣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常見非法集資的種類提示如下,并提醒廣大群眾,擦亮雙眼,捂好自己的"錢袋子",遠離非法集資,過一個愉快祥和的幸福年。
第一宗:看不見的苜蓿草
類型:借種植、養(yǎng)殖、項目開發(fā)、莊園開發(fā)、生態(tài)環(huán)保投資等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涉案公司:哈爾濱豐田某農業(yè)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
2005年6月注冊公司,8 月豐田某公司在石家莊市區(qū)、井陘礦區(qū)等地虛假宣傳聯(lián)合種植苜蓿草,通過該公司眾多業(yè)務代理人與群眾簽訂苜蓿草聯(lián)合種植合同書進行集資活動。
承諾集資半年可獲得33%的利息回報,集資三個月得利息20%。截至2006年4月17日,豐田生態(tài)公司共非法集資達9800 余萬元,參與集資群眾達數千人。席某某于2006年3月攜款潛逃,致使3000余萬元群眾集資款無法返還。
企查查顯示,該公司已被吊銷。
第二宗:娛樂寶愚人
類型:以發(fā)行或變相發(fā)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涉案公司:京金聯(lián)網絡服務有限公司
2014年6月以來,王燦等人利用京金聯(lián)武漢網絡服務有限公司及關聯(lián)公司,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借“國資”背書,以借款項目和基金為名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把它推向大熒幕的是娛樂寶,以京金聯(lián)作為承銷平臺,推出以影視、演藝娛樂節(jié)目的策劃、制作為投資標的物的定向委托投資服務,并將其包裝成了理財產品。金京聯(lián)還曾借《大鬧天竺》的勢虛假投資,忽悠投資者進場,最后血本無歸。
第三宗:藝術品的增值泡沫第四宗:養(yǎng)老院“神話”
類型: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 資涉案公司:武漢臻紀文化傳播公司
鼓吹藝術品的增值潛力大,打著購買后委托公司銷售分紅、第三方公司團購增值等幌子,以支付“預付定金”方式定期分紅、到期回購返本等高額回報為誘餌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第四宗:養(yǎng)老院“神話”
類型:利用各類涉農互助合作組織,養(yǎng)老機構,民辦院校等非法集資。
涉案公司:無錫快樂家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養(yǎng)老的風口驅動,該公司以“建設養(yǎng)老院、提供養(yǎng)老服務”等噱頭騙取老年人投資。不斷舉辦各種酒會、推介會、并發(fā)放傳單,忽悠欺騙老年人上當,謊稱投資公司的老年項目有16%-28%高額利率回報。
還向老人們承諾,可以先辦理快樂家園VIP卡,將來在建成的養(yǎng)老院里享受服務時可以打折。該項目最終導致90余名被害者損失人民幣共計200余萬元。
公司已被吊銷。
第五宗:小積分,悄悄改變生活
類型: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fā)展會員、商家聯(lián)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涉案公司:廣東云聯(lián)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依托該公司“云聯(lián)商城”,以“消費全返”等為幌子,采取拉人頭、交納會費、積分返利等方式引誘人員加入,騙取財物,傳達“悄悄改變生活”的理念。只要自己算一下,這個運作鏈條也是要崩呀。
第六宗:地下錢莊的陷阱
類型: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
案例:
2003年,洗錢黑手錢子程在加拿大注冊了特快匯款公司,并相繼在阿聯(lián)酋、香港等地設立了相應的特快匯款公司。其在揚州設立地下錢莊,在境內、外設點,從事非法跨境匯兌活動,涉案人員分布在全國22個省市自治區(qū),涉及363個賬戶,日均交易額460萬元人民幣,每筆匯款5分鐘內完成,5年做大,涉案金額高達85億余元人民幣。
第七宗:未來世界首富的傳教
類型:利用“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案例:5000一枚,1年后市值400萬,巴菲特都不敢這么講。潛逃境外4年多的“未來世界首富”宋密秋終被緝捕回國,“五行幣”的升值念想終破滅。
經查,2012年以來,宋密秋等人長期在境內外從事傳銷犯罪活動,先后推出“云數貿聯(lián)盟”、“中國國際建業(yè)聯(lián)盟”、“云訊通”等十余個傳銷平臺,假借“愛國、慈善、扶貧”的旗號,以銷售“原始股”“虛擬貨幣”等為名,以動態(tài)、靜態(tài)收益為誘餌,采取“拉人頭”方式不斷發(fā)展人員加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
第八宗:空手套白狼
類型:對物業(yè)、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涉案公司: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
一分錢不掏就做工程,拉群眾做墊背。2003年11月到2008年8月,曾成杰先后使用了參與“三館項目”、三館物業(yè)認購、吉首商貿大世界房屋認購等集資形式向社會集資。
個人沒有投入任何資金,公司的成立、運作和“三館項目”全部利用貸款和非法集資資金來進行。集資利率從年息20%(月息1.67%)逐步提高到月息10%,即年息120%。2008年9月,不計后果的高利率和高獎勵直接導致資金鏈斷裂,曾成杰因無法向集資戶兌現承諾而公告停止還本付息,更引發(fā)了群體性事件和自焚惡性事件。
第九宗:人云亦云的高科技
類型:以技術創(chuàng)新、高技術名義進行非法傳銷。
涉案公司:北京鴻蒙網科技有限公司。
2008年8月,鴻蒙公司云計算應用網絡平臺(鴻蒙網)開始上線運行。公司設置了以傳統(tǒng)的區(qū)域代理和分級管理云平臺為核心的運營管理模式(WEC模式運營系統(tǒng))。鼓吹高科技,2011年12月公司在全國范圍內共計建立各級區(qū)域代理(服務)商近5000家,收取區(qū)域代理(服務)商保證金(預存款)總計2000余萬元!非法傳銷導致眾多代理商損失巨大。
第十宗:“黃”粱一夢醒來遲
類型: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案例:拉人頭“炒黃金”。操控“電子黃金”投資游戲的,實際是所謂的美國電子黃金投資集團,該集團以互聯(lián)網為平臺,虛擬“電子黃金”幣,吸收會員,發(fā)展下線,以9個月為一個投資周期,每天向會員支付高額收益,對發(fā)展下線會員的投資者發(fā)放獎金。據統(tǒng)計,集資活動波及四川、江蘇、廣東、河南等17個省市,在全國共發(fā)展會員4萬余名,吸納會員資金近2億元人民幣。
在此,上栗縣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特別提醒廣大群眾:
一、高利誘惑形式多,核心不離吸資金
所謂“非法集資”重點就在于“非法”二字,首先非法集資的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其次以發(fā)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盡管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資披著“投資理財”、“P2P網絡借貸”、“互聯(lián)網金融互助平臺”、“股權債權投資”等各式“馬甲”,但萬變不離其宗。無外乎畫餅、造勢、吸金,即承諾高額回報、虛構或夸大投資項目、虛假宣傳造勢等,讓投資者多掏腰包,一步步落入陷阱。
二、擦亮雙眼識陷阱,抵制引誘免上當
廣大群眾面對不斷翻新、花樣繁多的非法集資行為和利益誘惑,一定要端正心態(tài),謹慎識別。今天你惦記人家的“高息”,明天人家惦記你的“本金”,切記“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的所謂投資項目一定要擦亮眼睛,謹防上當受騙。對一些單位或個人以高額投資回報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fā)項目時,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發(fā)現被騙后一定要及時舉報。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群眾發(fā)現非法集資活動或者已經因非法集資活動造成損失,可以采取三種途徑舉報。一是向所在地處置非法集資辦公室舉報;二是向各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舉報;三是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三、僥幸心理不能有,損失后果自己擔
我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因參與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被查處的非法集資案件,債權債務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上繳國家,剩余財務不足以清理清退的,應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損失。這就是說一旦把錢通過非法集資借給他人,資金被集資人揮霍的,即使案件被查處也不能追回。廣大群眾掙錢不容易,尤其是農村百姓,辛苦攢下的存款都是一輩子節(jié)衣縮食節(jié)省下來的血汗錢,所以一定要慎重對待,存到安全可靠的銀行機構,千萬不要貪圖小利,或礙于親戚朋友的情面,或被從事非法金融業(yè)務的個人和各類組織的高息所迷惑,將辛苦錢存到非法從事金融業(yè)務的機構,成為非法集資的犧牲品,給家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四、違法犯罪遭制裁,非法集資請遠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第三條明確規(guī)定,“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都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希望廣大群眾自覺抵制非法集資活動,選擇正規(guī)渠道進行投資,杜絕“一夜暴富”的錯誤思想,不輕信、不盲從、守住自己的血汗錢,時刻謹記“參與非法集資責任自負、風險自擔”。如發(fā)現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請及時收集和保存廣告宣傳資料、推介會錄音錄像、合同協(xié)議、轉賬憑證等證據,積極向當地處非辦或公安機關舉報,舉報一經核實將依法予以獎勵。
(編輯:李錫念)
來源:上栗縣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