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明確規定!此事違法!
近日
萍鄉市林業局發布
關于保護鳥類等野生動物告知書
嚴禁非法獵捕、殺害、傷害鳥類
等野生動物
萍鄉市林業局關于保護鳥類等野生動物
告知書
廣大居民朋友們:
鳥類等野生動物是人類的朋友,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大自然賦予的寶貴自然資源。保護野生動物,不僅關系到人與野生動物和諧共生,也是衡量社會文明風尚的重要標志,請您在日常生產生活過程中,自覺遵守以下規定和要求:
1.嚴禁非法獵捕、殺害、傷害鳥類等野生動物。不得在菜地、果園、漁塘、藕塘等農業生產區域安裝架設粘網、迷網等容易對鳥類造成傷害的捕捉網、防護網;不得在農業生產區域以外私自安裝防鳥網和捕鳥裝置;不得利用錄音、仿生鳥、媒鳥等誘捕野鳥。
2.禁止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濕地公園、森林公園等自然保護地以及禁獵區獵捕鳥類及其它野生動物。
3.故意或惡意造成鳥類等野生動物傷亡,或非法獵捕、銷售、食用野生動物的,都屬于違法行為,一經發現,野生動物主管部門將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公安部門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林業局舉報電話:0799-6883214,也可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請廣大居民朋友自覺遵守規定,如發現違法犯罪行為,請積極舉報。
萍鄉市林業局
2025年2月14日
春天
是鳥語花香的季節
大家一些看似平常的“愛鳥”行為
可能不小心就觸及法律禁區
今天,小編就帶你
了解相關法律法規
做一個文明的觀鳥人
掏鳥蛋?不行!
抓小鳥?更不行!
買賣、食用?絕對不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捕鳥網、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等方法進行獵捕,但因物種保護、科學研究確需網捕、電子誘捕以及植保作業等除外。
第三十二條規定,禁止網絡平臺、商品交易市場、餐飲場所等,為違法出售、購買、食用及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費服務。
除了上述行為外
這些“愛鳥”行為
也違法!
朋友圈曬“寵物”鳥如果你的“寵物”是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比如畫眉、鸚鵡等,沒有合法來源證明,那就涉嫌違法了。
樹林里架網捕鳥
即使是常見的麻雀,也屬于“三有”保護動物,私自捕捉是屬于違法行為。
投喂野生鳥類
看似愛心滿滿,實則可能干擾鳥類正常覓食,甚至傳播疾病。
關于“三有”保護動物
“三有”保護動物即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劃分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和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兩類,一些野生動物雖不在這些名錄里,但進入了“三有”保護動物名錄,同樣受到保護。
該法律第六條還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禁止違法獵捕、運輸、交易野生動物,禁止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
(編輯:李錫念)
來源:綜合萍鄉林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