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非法開展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業務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1-05-18 點擊數:8648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管理,規范企業經營管理行為,打擊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機動車違法行為,根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未經江西省商務廳資質認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開展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業務。未取得商務部門資質認定,擅自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的,均屬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機動車。
二、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機動車的,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立即停止營業并徹底拆除相關經營設施。對不停止營業及未徹底拆除相關設施的,一經發現,將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栗縣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機動車
舉報電話:0799-3862350
上栗縣人民政府2021年5月14日
(編輯:李錫念)
供稿:上栗縣人民政府